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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兰州、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发展


时间:2022.06.02          来源:甘肃日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推进兰州、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积极申请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推进兰州、酒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积极打造兰州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兰州中欧回程班列分拨中心。

      《意见》指出,梳理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体系。严格落实 " 全国一张清单 " 管理要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开展营商环境升级行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和助企纾困政策,公正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持续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通关、资金结算、纳税便利化水平。

      《意见》提出,发挥特色品牌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品牌培育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聚焦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等开展自主品牌培育,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管理,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加强 " 甘味 " 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更好发挥 " 甘味 " 品牌推广运营中心作用,全面推进 " 甘味 " 品牌推广运营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建设融合发展促进平台。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商品交易市场,促进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与国外营销网络互联互通。搭建出口转内销促进平台,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转内销,推动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接,丰富出口产品内销渠道。加快推动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共建进出口商品中转中心、无水港。推进兰州、天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州积极申请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深挖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中医药等多种优势产品跨境贸易潜力,提高跨境电商海外市场竞争力。

      《意见》明确,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建设现代物流体系,优化物流枢纽布局,加快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末端配送节点建设。加快推动全省电商同城配送体系建设,发展农村寄递物流,完善县域商贸物流基础设施,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加快推进兰州、酒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积极打造兰州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兰州中欧回程班列分拨中心,放大通道枢纽集散分拨优势,畅通内外贸易双向物流。优化境外物流设施布局,支持企业 " 走出去 ",建立海外营销公司、海外仓、分拨中心和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完善国际营销体系。

      《意见》提出,加强国际货运能力建设。加强区域合作,丰富国际货运班列运营线路。强化货源组织,巩固提升中欧、中亚、南亚公铁联运和西部陆海新通道、" 中吉乌 " 新通道等国际货运班列线路运量运力,提升国际货运班列运营规模和质量。依托兰州、敦煌航空口岸,拓展国内国际货运航线,扩大腹舱载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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