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5.11 来源:兰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需进行负数冲减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已申报退税后,发现数据有误、发生了货物的退运、未按规定完成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的规定等。在发生相关情形的次月,应用负数申报冲减退(免)税申报数据。
当期退免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不同的企业类型,有不同的操作方法,下面我来给您分别讲解一下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都该如何操作吧。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选择(免抵退税申报】功能。
2.点击右下角【填写明细】
3.左侧选择【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点击【货物冲减】。
4.在【历史申报数据】中勾选需要冲减的明细数据,点击右下角【冲减出口】。
5.系统将自动生成一条红色冲减明细数据,勾选需红冲数据,其余数据正常填写申报,点击右上角【③提交申报表】。
6.进入申报页面后,点击【开始自检】,自检成功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选择【免退税申报】功能。
2.点击右下角【填写明细】。
3.左侧选择【外贸企业调整申报】,点击【新增】,填写【调整申报申请采集】,填写本次申报的【申报年月】、【申报批次】,业务信息里填写需红冲的原数据当时申报的【原关联号】,点击【保存】。
如需继续增加,可点击【保存并新增】继续增加,如需修改已新增数据,可点击右侧【编辑】进行修改。
(注意:申报年月应为错误申报数据的申报年月,批次应为未使用的批次号)
4.点击右上角【⑤提交申报表】,进入申报页面,勾选需红冲数据,点击【数据自检】,并进行【自检查询】。
5.其余数据正常填写申报。查询自检成功后,勾选需申报数据,点击正下方【提交申报】,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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