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B出口四种模式全覆盖●
2020年7月1日凌晨,钱江海关驻下沙办事处、机场海关成功验放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申报清单,标志着杭州综试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跨境电商B2B出口4种模式全覆盖。
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75号公告,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引导企业把原来从普通货物通关转为通过跨境电商B2B出口管理模式下通关,便利海关直接按照相应监管方式汇总统计这部分跨境电商出口数据,有效解决跨境电商出口统计问题。
“在这个特殊时期,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政的落地真是及时雨,为我们企业的未来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参与此次试点企业之一的杭州全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谢何铭说道。“公司主要在亚马逊平台销售沙发套、棉布样等家纺类产品,新政帮助我们尝试向B2B和B2C两个方向拓展,应对变局,及时做出新的调整,探索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市场体系。”
据海关关员介绍,此次新政突出了新业态信息化程度高、平台交易数据留痕等特点,海关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采用企业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便利通关、优先查验、退货底账管理等有针对性的监管创新措施;同时为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选择,顺应了跨境电商企业批量出口的需求,有助于企业增强业务韧性、提升抗风险能力,为跨境电商行业注入复苏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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