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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部《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7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0.07.01    来源: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下文简称“《规范》”)将从7月1日起实施。具体来说,《规范》规定了商家、主播、平台以及其他参与者等各方在直播电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规范》规定,主播入驻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进行实名认证,前端呈现可以采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昵称或者其他名称。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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