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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71号(关于解除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公告〔2023〕71号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联合公告对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6月15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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