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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23号(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

公告〔2023〕123号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要求的俄罗斯猪肉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8年第125号公告对上述产品的限制措施不再执行。

  关于俄罗斯猪肉输华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9月28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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