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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61号(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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