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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初步测算,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6184.6亿元


时间:2026.4.15     来源:兰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吕大良表示,我国的跨境电商统计调查是每半年开展一次,正式数据在5月份和10月份公布,这里我提供一个一季度初步的测算数据。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6184.6亿元,其中出口4735.5亿元,进口1449.1亿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推动跨境电商规范有序发展作出了部署,海关认真抓好落实,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自今年4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全面推广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跨关区退货模式。在这种业务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商品在海外发生退货时,可以灵活选择全国范围内任一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有效解决退货难的行业痛点。
       二是创新支持“TIR+跨境电商”物流模式,TIR就是国际公路运输公约。通过TIR方式运输的货物,在缔约国全程无需重复查验、换车倒装,可以大幅降低运输的时间和物流成本,让电商好物更加便利走进国内外的千家万户。
       三是加强海关与跨境电商企业的协同共治,我们与电商平台联合打造“前置监管仓”,就是把海关的监管前置到企业的生产作业环节,这样既能实现有效监管,又能够大大压缩跨境电商企业的通关时长和物流成本,实现监管效能和物流效率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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