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和有关法律文书的使用,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模板(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6月1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公服平台服务热线:0931-7366895 中国(兰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行业监督热线:0931-8856100 sswjwmk@126.com
共建单位:甘肃省商务厅 兰州市政府 兰州海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承建单位:兰州三维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陇ICP17004047号